辽阳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
发布日期:2018-07-26
来源:办公室
作者:办公室
辽阳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
(2012年11月——2017年11月)
2012年11月21日,辽阳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出辽阳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主 任:孙英才
副主任:杜素红、张德仁、李刚、徐显义
委 员:于庆喜、王敬、王学勇、王英石、王洪昌、王洪巍、巴志国、田洪安、回中秋、刘卫东、刘宇平、杨军、张丽芬、张希静、张国燕、张宝海、周秀艳、郑飞、徐广、徐国联、高峰、郭维。
2013年6月7日,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次会议决定接受王英石、徐国联辞去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
2013年8月8日,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3次会议决定接受王学勇辞去辽阳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其委员职务自然解除。
2013年11月20日,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决定接受刘卫东、高峰辞去辽阳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其委员职务自然解除。
2013年12月28 日辽阳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补选王立欣、刘凤、李孝军、姜士宏、郭福阳为辽阳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委员。
2015年2月3日,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决定接受姜士宏辞去辽阳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
2015年11月20日,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决定接受张丽芬、张希静、徐广辞去辽阳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其常委会委员职务自然解除。
2015年12月27 日辽阳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决定接受张德仁、李刚辞去辽阳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补选杨建华、赵多清为辽阳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补选马治强、王东、王艳玲、朱国杰、高德久为辽阳县人大常委会委员。
2016年12月29日辽阳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决定接受孙英才辞去辽阳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请求。补选王作余为辽阳县人大常委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