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受韩志刚同志辞去辽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0-05-18
来源:人选工委
作者:张宝海
关于接受韩志刚同志辞去辽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0年5月15日辽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根据本人请求,经辽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决定接受韩志刚同志辞去辽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由县人民检察院报经辽阳市人民检察院提请辽阳市人大常委会批准,并报辽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