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22日辽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郑福泉同志为辽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任命潘政同志为辽阳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屈志忠同志为辽阳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姜冬梅同志为辽阳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高昂同志为辽阳县人民法院黄泥洼人民法庭庭长;
任命王野潇同志为辽阳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郑福泉同志辽阳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于静波同志辽阳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曹阳同志辽阳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