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28日辽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根据本人请求,经辽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决定接受张毅、朱国杰、李云波等3名同志辞去辽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其辽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职务相应终止,并报辽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备案。
辽阳县人大常委会
2022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