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县人大常委会举行首次新任职国家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仪式
发布日期:2016-03-14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王洪巍
2016年3月11日,辽阳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闭幕后,县人大常委会举行了新任职的国家工作员向宪法宣誓仪式。在这次常委会上获得任命的矫立明、陈胜英、马文君,屈志忠、姜文刚、徐芳艳、张艳君、王新明、郑福泉、罗岩等10名同志庄严地向宪法宣誓。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孙英才,副主任杜素红、徐显义、杨建华、赵多清,县人民法院院长刘洪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石成杰和全体县人大常委会委员担任监誓人;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杜素红主持宣誓仪式,由新任职的辽阳县城乡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矫立明领誓。
在庄严的常委会宣誓厅,新任职人员面向国旗和国徽,自然站直,神情庄重,左手握宪法,右手举拳,声音洪亮,向宪法郑重宣誓:“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
这次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仪式,是我县举行的首次任职人员向宪法宣誓,标志着宪法宣誓制度在我县的正式实施,她必将对全县上下落实宪法宣誓制度起到很好的引领和示范作用,促进全社会形成自觉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全县要以建立健全宪法宣誓制度为契机,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要带头树立宪法意识,依法履行职责,坚持不懈地确保宪法在我县的全面实施。各级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要严格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在推动依法治县工作中走在前列,创造良好法治环境,为辽阳县法制建设和社会发展再做贡献!